本公司产品保修细则如下
1、成套产品(即带温度控制系统)保修期以设备铭牌日期起计:实用型(即国产品牌温控系统)质保为15个月。标准型与经济型(即进口品牌温控系统)热风机为24个月。整机只限用本厂维修(如需到现场维修,费用另计)。
2、保修件只包括主电气控制件(变频器,PID温控表,SSR固态继电器,断路器),不含其他电子配件损耗件及机械配件 (如机箱等)。
3、如不是整机,即无配用我司温控系统而导致发热丝烧断不在保修范围。
4、经我司检查如非属电气配件质量问题或配件经过拆装或不适当使用或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5、收货或提货时检查有否因运输而损坏,如有应向运输公司索赔。收货十五天内需验收,如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否则作验收合格论。
6、本公司所有机型均为定制,选购时客户可自选型或由我司配型推荐,在收到货15天内若产品达不到实际工况应用要求,可与本公司协商以原采购价格上进行补偿差价的方式更换其他机型。不接受无理由退货。
7、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注:保修条款另有约定以书面具体合约为准。